国家标准《饭店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》(GB/T19481-2004)规定:对饭店业职业经理人实行注册制度,注册期为五年,注册期满半年前应申请重新注册。依据此规定,凡在2003年之前取得资格证书的职业经理人应在2008年上半年全部完成重新注册工作,并换取新证书。逾期没有进行重新注册的,依据标准,资格将自动失效,原证书作废。
为此,中国饭店协会职业经理人专业委员会决定于2008年上半年举办职业经理人登记注册与继续教育系列培训班,对需要注册换证的职业经理人进行重新注册,并颁发新的资格证书。需要注册换证的职业经理人须提前将原证书、饭店业职业经理人登记注册表、两张2寸证件彩照一并邮寄至中国饭店协会职业经理人办公室。
联系方式:中国饭店协会职业经理人办公室
联系人:丁志刚、杨冠杰、赵庚晟
电话:010-68391509 传真:010-683914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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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饭店业职业经理人登记注册表